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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网·独家报道】针对2009年上海高校毕业生严峻的就业形势,2009年1月8日,上海市教委,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09年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要求各有关部门做好2009年上海15.8万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
《通知》要求各区县教育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各高校等有关部门在目前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密切配合,挖掘潜力,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统筹全市资源,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通知》还指出加大对高校毕业生的创业教育、培训和见习的力度。各高校要将创业教育列入教学培训计划,加强对大学生创业意识的培养。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要引导有创业意向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提升创业能力,积极落实有关创业培训的费用补贴。
《通知》还指出上海将实施六个专项计划,拓宽就业渠道。
《通知》提出高校要积极开展以当前就业形势教育为重点的教育活动,树立典型,正面引导,帮助广大高校毕业生沉着应对、克难奋进,逆势飞扬,在逆境中开启人生新的航程。
《通知》要求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会同各级人事、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认真履行政府促进就业的职责,根据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形势的需要,及时出台各项政策措施。(新民网 戴颖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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