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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临风)2006年3月,呼市赛罕区发生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事件,耕地不同程度受损。新城区检察院以玩忽职守罪将呼市国土资源局赛罕区分局原党支部书记兼副局长云建忠告上法庭,昨日,此案开庭审理。
★★★检察院:副局长玩忽职守
经新城区检察院查明,2006年3月到2007年10月,王利峰(已判刑)在赛罕区六犋牛村开办砂石加工厂,以租赁形式非法占用基本农田45.1115亩,用于堆放和筛选砂石。2007年6月到2008年6月,王利峰又在赛罕区添密湾村开办砂石加工厂,以租赁形式非法占用农田11.6151亩,用于堆放砂石。
“被告人云建忠在发现并接到相关土地资源管理所的报告后,不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未对王利峰违法行为进行积极有效的查处,致使王利峰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行为持续两年多,并造成被非法占用的农田沙化、板结、肥力丧失、种植条件严重毁坏。经测算,复垦上述土地需投入101.43万元。”新城区检察院认为,云建忠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玩忽职守,致使农民土地被严重毁坏,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应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08年8月8日,云建忠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8月21日,新城区检察院依法对云建忠进行了逮捕。羁押50天后,云建忠被取保候审。
★★★副局长:走完了处理程序
“玩忽职守是国家工作人员在工作岗位上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在我们知晓该案前,王利峰已私自与村民签订租赁合同且堆放碎石,后果已经造成。我们在了解情况后,立即做出处罚决定,怎么能称之为玩忽职守?”云建忠告诉记者,2006年4月,黄合少中心管理所(赛罕区国土分局下设单位)在工作中发现此情况后,立即向局里汇报情况。云建忠随即带领所里工作人员前往勘查,发现情况属实,作出停产整顿及罚款9.6万元的决定,责令该沙场尽快清除堆压在田地上的砂石物。据云建忠介绍,局里做出此决定的时间离案发不到两个月,他们走完了所有的处理程序。
“我在了解情况后,黄合少中心管理所的工作人员前往村内调查得知,王利峰在占用耕地的合同上签署:每亩租赁地每年对村民补助800元,并表示在施工完毕后清理好现场。另王利峰还在村民手里放了30000元现金,表示如果施工完后不能清理,所产生的费用从30000元内扣除。我将此情况向上级领导做了请示,当时有人建议移送公安机关审理,我局工作人员也前往移交,但由于手续不健全公安机关未予受理。此后,对王利峰做出的罚款决定,一直不予执行,我们只能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处理王利峰砂石场的问题上,局里其他工作人员分管,后面的事情我就不知道了。”云建忠在法庭上答辩。
★★★农科院:没有做鉴定结论的权力
昨日,开庭审理时,内蒙古农业科学院参与土质鉴定的一名工作人员和一名受委托人员出庭声明:“我们只负责做测试,只对做出测试的化学数据负责,我们没有权力对整个地质评估做出鉴定结论。如要做出结论,需多方面的专家做出更加细致的实验和评估。我们最后出具的标有‘农田沙化、板结、肥力丧失、种植条件严重毁坏’的结果,只因委托单位(新城区检察院)要求给出一个简单的测试结果描述,并不能表示整个受损田地的情况。”
由于该案案情复杂,当日13时许,新城区法院未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