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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记者 谭丽芳
温 故
看次感冒自付不足8元?1.24元可以开三天的药?天上掉馅饼吧——这是大多数佛山市民听到这些消息的第一反应。但是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后,市民开始相信:这次真的掉馅饼了,但赐饼者不是“老天”,而是政府!
7月1日,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正式在佛山实施,佛山也是广东首个实施该制度的城市。至此,佛山市较为完善的医保体系基本形成,区、镇(街道)两级财政每年将为此投入超1亿元。截止到9月底,全市有近222万居民参加了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全市累计就诊人次近97万,参保群众门诊人均处方费用下降到30.93元,明显低于全市门诊人次费用78.36元的水平,总体报销比例达到了44%。8月中,佛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一步公布了《佛山城镇职工参加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指导意见》。居民门诊制度开始进一步惠及佛山的172万城镇参保职工。
作为本年度最大的“民心”工程,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受到了市民的盛赞,贴心、实惠是其最直接的感受。凭借“广覆盖”的优点,其将虚高的医药费用“急降”了下来,解决了市民“看病难”的问题。但是也正因为“基本”这一特点,其遭遇到了不大不少的尴尬,部分市民对其享受的医疗服务的低水平多有诟病。
对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林征表示,政府希望市民理解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低水平、广覆盖”的特点,积极倡导市民“小病进社区门诊,大病入医院治疗”。
知 新
此前,重复检查、大处方等过度医疗行为一直被认为是门诊费用高的主要原因。居民门诊实施后,在结算中采用定人包干的方式向约定医疗机构购买门诊医疗服务,从制度上制约了过度医疗行为,有效降低了门诊处方费用,参保人从中得到实惠。
但是市民的忧虑却仍存:费用下降了,服务是否也会下降?政策是否真会落到实处?而对于定点医院来说,也是忐忑不安:每人每年120元作为一条精准的分界线,如何在公益与市场之间寻求平衡?这是一个难题。
看来,在如何既实现“监管”目的,又要给“给医院和市民一颗定心丸”这一问题上,政府“仍需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