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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杨通讯员郭春雨李卓阳)在昨日召开的全省法院院长会议上,记者获悉,2008年全省法院依法审理各类案件22.3万件,结案率比2007年提高4个百分点。
2008年,省高级人民法院本级受理各类案件3346件,同比增长58.5%,审结3084件,同比增长69.65%,结案率达到92.2%,同比提高6个百分点。
成功审结了上海社保系列犯罪案、徐伟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原长春市委副书记田忠贪污受贿案、吉林“新同舟”公司非法集资案等重大犯罪案件。妥善解决了杨福友等18人诉四平市政府行政拆迁案等重点案件。成功调解解决涉案标的额达7.7亿元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诉国联集团借款纠纷案、吉林高速诉东北高速债务纠纷案,妥善协调处理北方彩晶执行案等重大案件。
2008年全省法院院长、庭长共接待来访1.7万余次,处理案件620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