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者郭女士反映:看报纸上说,在农村如果只有两个女孩的家庭,父母年满60周岁以后,每人每月可以领取50元钱,从2009年开始涨到60元。我们是住在延庆县八达岭镇的农民,只有两个女儿,已经年满60周岁了,都符合条件,但是我们为什么从来没有领到过这笔钱?
回复: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人员解释,2004年2月下发的《关于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中确实有此规定。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按人年均不低于6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此项奖励标准也在2009年提高了20%。
但是,该工作人员称,国家选定中西部农村作为试点进行此项奖励政策。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尚未列入国家试点地区。因此,郭女士还不能领取这笔款项。实习生孙乾记者李慧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