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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售药不准加价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9日02:28  华龙网-重庆晚报

  医改今年全面启动,药事服务费纳入医保报销

  为改变公立医院“以药养医”的局面,中国新一轮医改将禁止医院加价售药。同时,患者享受诊断等服务,要增加药事服务费。

  昨天,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召开,卫生部部长陈竺透露,修改后的医改意见以及医改五项重点改革的实施方案将于近期下发,今后三年我国将选择若干城市为公立医院改革“打前阵”。

  医生技术性服务将提价

  目前百姓普遍感觉医院的药更贵。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医院可以对所售药品收7%-15%的加价。而公立医院改革已确定将禁止医院销售药品再加价。

  陈竺说,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政府将通过增设药事服务费、提高医院技术劳务性服务价格,以及增加政府投入三条路径来弥补。

  所谓药事服务费,是指患者享受医生诊断和药品调剂等服务所交的费用。陈竺介绍,这部分费用将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报销范围。

  3年内覆盖社区卫生服务

  陈竺透露,我国将力争在三年内基本实现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国已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200多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约2.2万个。全国所有地级以上城市、98%的市辖区和93%的县级市都开展了社区卫生服务。

  据新京报、京华时报今日消息

  网络编辑: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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