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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铁腕治理沙颍河 针对郑州等6城市甩出“杀手锏”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9日03:05  东方今报

  □记者 夏友胜 实习生 汪韶韶

  今报郑州讯 今后,沙颍河在哪个城市遭受污染,挨罚的不仅是污染企业,省辖市政府也要“挨板子”,根据水质污染的超标程度,被扣缴少则10万元、多则600万元甚至更高的生态补偿金。

  昨日的省环保局新闻通气会上,该局副局长段金生透露,从今年起,我省将实行沙颍河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涉及郑州、开封等6市。这也是河南首次实施生态补偿制度。

  段金生说,沙颍河作为省辖淮河流域最大的支流,也是污染最重的流域。去年虽然污染程度有所减轻,但该流域的水污染防治任务仍十分艰巨。

  去年年底,《河南省沙颍河流域环境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正式出台,办法适用于我省沙颍河流域的地表水生态补偿,包括郑州、开封、平顶山、许昌、漯河、周口等6个市。根据国务院和我省签订的环保责任目标,补偿考核的因子为: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对各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出现超出与省政府签订的目标值的,按照化学需氧量和氨氮超标程度来计算生态补偿金的扣缴额度。补偿金计算的依据是《河南省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检测通报》中的监测数据,按周计算补偿金。

  若化学需氧量大于40毫克/升,氨氮大于2毫克/升,水质超标倍数小于1倍,扣缴的补偿金不超50万元;水质超标倍数不超过2倍的,扣缴的补偿金不超300万元;水质超标倍数超过2倍的,扣缴的补偿金不低于600万元。也就是说,水质超标倍数越大,补偿金扣缴的就越多。补偿金不需省辖市缴纳,而是由省财政直接从各市的转移支付中扣除。

  生态补偿金主要用于流域内生态补偿及水污染防治、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建设等,也会奖励水环境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较好的省辖市等。

  段金生表示,以后,他们会每季度通过媒体,向社会通报一次补偿金扣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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