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买个372平方米的“商场”通道只有1米宽

  5日上午,满脸愁容的张红梅站在广安市武胜县祥升大道福园小区外,望着自己3年前买下的面积372平方米的商业用房,脸上皱成一团。张红梅说:“这么大的营业厅,开发商就只留了1.1米宽的通道,咋个做生意?房子一闲置就是两年,成了楼上住户的垃圾场。”

  据了解, 2005年12月,张红梅得知由武胜某房地产公司开发修建的福园小区二楼有营业房要出售,交完24.5万元购房款后,她并没有意识到麻烦还在后面等着。2007年房屋竣工后,张红梅一看就傻眼了。二楼近1000平方米的营业面积只留了宽度1.1米的公摊。也就是说,要进入自己的房子,只能在1.1米宽的位置上做一道门。“除去两边的门框,就只不足1米宽了。”后来找到武胜县消防大队实地勘察,被明确告知:“按照规定,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入场门,其宽度不应小于1.4米。”

  “我想在这里开一家酒楼或超市,只给我留了1.1米宽的门,怎么进去?一旦出现火灾,顾客如何逃生?”张小姐无奈地摇了摇头。

  对此, 该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陈先生解释说,当初售房时,先有三个人合伙购买了二楼中间、左边的共600多平方米的营业用房,现在出租给别人开了一家窗帘城。张家是后来购买的上楼右边300多平方米的房子。当时房子还没有修,都是按照图纸上所画的柱子来大致估算的面积。

  “作为开发商,卖房子时明知不是一家人购买整个二楼,为何没有考虑留足够宽的通道呢?”与陈先生同行的该公司工程处处长坦言:“当时的确没有想到,审计图纸时也没注意。”为了通道的问题,在房屋竣工后的两年多时间里,业主张红梅先后多次找到开发商和该县建设局,但都没有得到妥善解决。

  5日下午,公司负责人陈先生表示,公司准备向县建设局申请对旁边三人合伙购买的房屋产权进行注销,他们所购买的原房屋的楼梯口进门位置多留4平方米的空间作为公摊部分,然后再对三人合伙购买的房屋进行重新确定。(熊政)

Powered By Google 感动2008,留下你最想说的话!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