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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有人质疑把“老病残”犯人以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名义推给社会,好减轻监狱的负担。
刘志诚(四川省监狱管理局局长):这个不存在,不是扔包袱的概念,我们没有这个考虑。
记者:没成本考虑吗?
刘志诚:行刑成本只是一方面,但不是全部。其实“老病残”这部分人在监狱里的生活医疗是有国家财政保障的。
记者:真正目的呢?
刘志诚:目的是贯彻国家“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让表现好的老病残人员得到监外执行。这些人年纪大了,要么有病,作为监狱管理者,去关心他们,让他们获得自由,在有生之年回到家里,和亲人团聚。这是一种人道主义关怀,也体现了坚持以人为本的精神。
记者:有没其他考虑?
刘志诚:其实把服刑人员送出去,成本也很高,风险增大。
记者:有哪些风险?
刘志诚:早些年,假释用的很少,主要是担心犯人出去再犯罪。但我的观点是,不能因为有风险就不用。扩大假释有利于行刑社会化,让社会共同参与对犯人帮助改造,促进社会稳定,通过使罪犯逐步适应社会,提高社会抗风险能力。
记者:过去曾出现一些假释不当情形,怎么避免操作中出现徇私舞弊?
刘志诚:我们的提请减刑假释程序要求分监区集体评议,监区长办公会议审核,刑罚执行部门审查,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评审,然后在狱内公示。重要罪犯和重大案情的,要报到省监狱管理局审核。在提请法院裁定程序中,也要进行听证。检察机关也会列席评审委员会,平时会深入监区调查了解,全程监督,确保整个程序依法公开透明。
记者:有人担心你们只是一时的作秀。
刘志诚:假释工作今后还要常态化,我们正在研究,2009年针对正常服刑人员也要加大减刑假释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