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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门和家属已达成赔偿协议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9日05:28  今日早报

  ●《为看孔明灯10岁男孩摔倒在校》后续

  教育部门和家属

  已达成赔偿协议

  □见习记者 陈翔

  早报讯 1月6日傍晚,宁海金桥书院3年级学生谢昊南下楼梯时摔倒,随后死亡(详见早报昨日报道)。昨天中午12时30分,他的遗体在殡仪馆火化。“安心地走吧。”昊南的妈妈忍痛和儿子作了最后的告别。

  10岁的昊南走了,除了留给家人无尽的伤痛,也给校园安全教育敲了一记警钟。事件发生后,宁海县教育局即刻召开全县中小学校长会议,通报了此事。

  昨天,记者从宁海教育局了解到,1月7日晚,教育局、学校和昊南家属三方达成协议,学校将对谢家作出相应赔偿,昊南家人的情绪稳定。

  目前,金桥书院教学秩序正常,学生照常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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