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供热不达标可否倒举证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9日06:01  新晚报

  本报记者 王骁

  哈市的供暖时间长达6个月之久,每年进入供暖期后,涉及供热质量的投诉从不间断。在本报开通的“两会”互动调查、互动博客和热线电话,市民呼吁,能否探讨开创一种百姓经济负担小、方便有效的维权方式。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与提案中,记者发现“供热达不达标能否实行举证倒置”成为关注和讨论的热点。

  供热纠纷多百姓难维权

  市民李松林通过“两会”热线电话说:“我们自测室温不达标,但供热单位说我们温度计不准,请他们来测温度就达标。听说可以请质监部门来测,但测一次就要80元钱,我们再去法院起诉,最终还不知道能不能打赢官司,成本太高了,老百姓根本负担不起。”

  网友“小百姓”在本报“两会”互动调查上留言说:“供热质量差,却要求我全额交费,不交就停热,如果要证明供热不达标,要我们老百姓自己掏钱请人测量,一次测量80元钱还只能证明这一个时间段不达标,要获得连续性的数据就要监测十几个小时,费用高达千余元,即使肯花钱,最后还不见得能索回包烧费,老百姓维权举证咋这么难。”

  网友“欲言不止”在“两会”互动博客上评论说:总说供热达标,供热单位应该拿出证据来证明自己达标吧,就像生产厂家要通过质量和市场认证一样。顾客都不满意,怎么证明你们就是达标的?年年还理直气壮收包烧费!

  维权依据少取证成本高

  2006年,哈尔滨市出台了《居民住宅供热室内温度计量检测规范》,居民可申请法定室温检测部门———哈尔滨市计量检定测试所进行测温。哈尔滨市质监局计量处处长辛立敏告诉记者,按照规定,检测人员要对室温进行3次测量,每次测量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隔10分钟测量一次,最后取3次测量的平均值。

  对于每次测量费用80元的标准是如何制定的,测量成本是多少钱,辛处长解释说,每次监测要有两名测量人员同时在场,再加上仪器、车辆、司机的费用,还要出具证书和报告,他们认为这个收费标准不算高,但他同时也承认,虽然两次向物价部门提交申请,但这个执行了2年多的收费标准目前还没得到物价部门的批准。辛立敏处长说,检测报告只能证明测量时段的室温情况,不具有连续性,但目前还没有市民申请多次监测或连续监测数小时的。

  道外区法院民厅葛秀莲法官的一席话,道出了法定检测地点检测出的数据却难以实现其法律效力的尴尬。她告诉记者,老百姓打供热官司有三难:立案难。很多居民把钱直接交给物业公司或供热企业,没有每年签订供热合同,或者没有在合同中对供暖温度进行明确约定,而没有供热合同法院就不能受理;举证难。目前立法不完善,居民根据《供热条例》维权举证的依据太少。市民测温80元一次,如果要录像取证,需要告知并经供热部门同意才能作为证据。公证费至少要几百元钱,而且目前公证部门也不为居民提供供热公证了;胜诉难。法院如何判定温度不达标的法律依据现在仍是空白,即使居民花钱取来了证据,因为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很难实现自己的权利主张。

  实行倒举证供热方掏钱

  对于百姓热切关注的供热问题,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也在积极思考并调查寻找解决办法。

  人大代表徐建华建议,应不断完善供热法律法规,设立供热达标倒举证制。市民提出供热不达标,由供热单位在3天内请有关单位进行多时段的检测,证明自己供暖达标,如果不能在有效时限内证明达标,则视为未达标,之后在规定时限内对居民进行赔偿。

  政协委员魏大勇提出,室温检测应具有公益性,收费标准和成本应该合法化、透明化。目前,由市民举证维权成本高、维权难,且供热单位态度消极,如果实行供热达标倒举证制,就能够强化供热单位的责任意识,减少供热纠纷。

Powered By Google 感动2008,留下你最想说的话!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