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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律师禁止不正当交往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9日06:19  都市快报

  针对法官受“请托说情之风”影响,利用职权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这一突出问题,最高人民法院8日制定并公布了“五个严禁”的硬性规定,规范法官的职务行为。

  “五个严禁”的内容是: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

  为确保“五个严禁”落到实处,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具有24小时自动接听功能的举报电话010-67556131和010-67556132,还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尽快向社会公布具有24小时自动接听功能的举报电话。

  最高人民法院说,不论是谁,只要违反了“五个严禁”规定,就必须严肃处理,绝不允许网开一面,绝不允许姑息养奸。

  “五个严禁”规定适用于全国四级人民法院的所有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凡违反“五个严禁”规定之一的,要追究纪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一律调离岗位。聘用制工作人员违反“五个严禁”规定之一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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