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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下福建 青山警方追回18万赃款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9日07:56  长江商报

  昨日,一冶某分公司的负责人从青山警方领回了被诈骗的18万元现金。嫌犯刘某因偷盖他人公章,诈骗巨款被青山检察院提请了公诉。

  据介绍,2005年,福建人刘某利用与一冶某分公司长期合作的条件,偷盖该单位公章实行诈骗,共骗取现金50余万元。青山警方受理该案后,于2008年5月17日将刘某抓获。侦查人员四下福建,从多处追回了第一批赃款18万元。警方表示,将力争追回全部赃款。

  本报记者 孙明

  通讯员 余志浩 龚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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