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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餐馆争摊位 一店主用热水烫伤对方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9日07:56  长江商报

  本报讯(记者 蔡鹏飞 实习生 童光倬)两家相邻餐馆因摊位起争执,一店主为泄愤将对方烫伤。昨日,被告人张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受审。

  据了解,今年36岁的张某系陕西人,在华中农业大学周边开餐馆。公诉人诉称,2008年10月28日下午4时许,张某的妻子因摊位问题与隔壁同做餐饮生意的方女士产生争执,张某也参与进来,结果争吵越演越烈。情急之下,气愤的张某把放在面前地上的热水向着方女士踢去,洒出的热水导致方女士脸部及身上多处轻微烫伤。

  在法庭上,张某对于公诉人员的指控不持异议,对自己的行为也后悔不已,并且表示愿意赔偿给方女士造成的经济损失。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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