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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里加上亲情劝善寄语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9日08:00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淄博1月8日讯“法官希望,你面对判决应当真诚悔过,以后遇事要三思而后行,不要再让一时的愤怒、迷茫蒙蔽了心智。”1月6日,淄川区法院刑庭副庭长袁涛法官在审理一起故意伤害刑事案件时,在判决书后写下了近400余字的“法官寄语”。这份判决书也因此成为该院首张带有“法官寄语”的刑事判决书。

  2008年4月5日,淄川区徐某在淄川与人发生争执,继而将他人打成重伤。后来徐某与对方达成民事调解协议,徐某支付5万元经济赔偿。最终,淄川区人民法院对其作出判决,徐某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该案主审法官袁涛在全面审理完该案后,随后在徐某的判决书上写道:“社会交往中,人与人之间总会发生这样或那样的摩擦。如果能够理智和冷静地面对和解决这些摩擦,可能会导致截然不同的后果。”“如果当初当事人采取正当合法的方式而非暴力解决摩擦,即使摩擦升级也能通过报案或其他法律途径依法维权,这场令人痛惜的悲剧就不会发生。”“法官更加希望,本案亦能引起世人的感悟与深思。人与人之间应互相关爱,宽容待人。若能如此,则中华之美德可续,社会之和谐可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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