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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播《霍元甲》网站赔了1万元

  本报讯(省高宣记者李寰)资阳信息港网站向网络用户提供在线播放电影《霍元甲》,其经营者和管理者四川天灵科技有限公司,被享有该影片著作权的安乐影片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索赔损失达23万元。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昨日通报,资阳中院日前做出判决,四川天灵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安乐影片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万元。

  据介绍,电影作品《霍元甲》是由中国电影集团公司第一制片分公司、北京电影制片厂、星河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拍摄,对影片《霍元甲》共同享有著作权。几经转让,安乐影片有限公司最终于2006年4月取得了该影片的著作权,同年10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向安乐影片有限公司出具著作权登记证书,承认该公司享有《霍元甲》在中国大陆地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2006年11月,安乐影片有限公司发现资阳信息港网站向网络用户提供在线播放电影《霍元甲》。原告发现该网站未经其许可在线播放,认为这种行为侵犯了其对该电影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而四川天灵科技有限公司正好是资阳信息港网站的经营者和管理者。于是安乐影片有限公司于2008年9月11日向资阳中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四川天灵科技有限公司停止侵权、在网站主页及《中国电视报》上赔礼道歉,赔偿损失23万元。

  法院最终认为四川天灵科技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已构成侵权。结合电影《霍元甲》的知名度、涉案网站的规模、侵权行为的性质、持续时间、范围和后果等情节,所以做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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