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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烟台1月8日讯 8日,记者从烟台市医保处了解到,驻烟高校大学生今年将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大学生参保缴费标准和享受待遇将按照烟台中小学生相应标准执行,每年个人缴纳40元,财政补贴60元。
此次符合参保条件的大学生是指驻烟台市行政区域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按照规定,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助标准,依照当地中小学生标准执行。驻烟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筹资和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其中个人缴纳40元,政府补助60元。在校大学生的医疗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三部分,分别是住院医疗、十六类统筹病种门诊医疗和意外伤害门诊医疗。同时,大学生的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将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的参保待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