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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将于2月13日召开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9日08:01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济南1月8日讯 省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今天在济南闭会。会议决定,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月13日在济南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和人事任免案等。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高新亭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表决通过了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济南市房屋登记条例》、《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济南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淄博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淄博市志愿服务条例》的决定,表决通过了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表决通过了任命牛建华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表决通过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其他人事任免案。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将于3月8日起施行。《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

  省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建议省十一届人代会二次会议的主要议程为:一、听取和审议山东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批准山东省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09年计划;三、审查山东省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09年预算草案;批准山东省2008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09年省级预算;四、听取和审议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五、听取和审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选举事项;八、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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