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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变卖法院查封财产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9日08:02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金乡1月8日讯明知房子已被法院查封扣押,却擅自将其转卖他人。日前,金乡县一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因涉嫌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该案一审期间,金乡法院于2004年5月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开发建设的某花园商住楼五套。2005年10月,依据生效民事判决和公证债权转让法律文书,被执行人金乡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支付申请执行人朱某赔偿款35万余元,后因该公司申诉再审,案件中止执行。2006年11月,该案经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作出维持原判的判决后,恢复继续执行。执行查明,李某作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明知五宗房产已被人民法院查封,而其为了本单位利益,又分别将查封财产出售给他人,致使人民法院对查封的财产不能执行,其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犯罪。2008年3月,该公司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现无办公场所和管理人员,李某下落不明。

  公安机关通过科技监测、网上追逃,于2008年12月成功将李某抓获。李某被刑事拘留后,慑于法律权威,为了减轻处罚,主动与合伙人、家人联系,将涉案执行标的35万元交到公安机关。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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