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王世玲 北京报道
1月8日,在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部长陈竺透露了公立医院补偿机制、运行管理体制和监管体制等方面的改革思路,并称公立医院改革将用三年时间进行试点,为全面改革公立医院奠定基础。
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思路是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或形成的亏损,则通过三种途径解决,即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和增加政府投入。
公立医院运行和监管机制改革思路分别是,建立以医院管理委员会为核心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在卫生行政部门设立医院监管机构。
取消药品加成 增设药事服务费
陈竺给出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方向是:首先,政府财政仍将发挥补偿作用。财政补偿的范围,即财政投入公立医院的领域锁定在以下几个方面:负责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医用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住院医师培训、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补贴等。
同时,财政还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给予专项补助,用以保障公立医院紧急救治、援外、支农、支边、惠民服务。
此外,对于公立医院提供的公共服务内容,财政也将“埋单”,即财政补助公立医院由政府指定的其他公共服务经费。
在医院类型上,财政补助或投入将对传染病院、职业病防治院、精神病医院、中医院、妇产医院和儿童医院予以倾斜。
除财政补偿外,会上信息显示,公立医院补偿机制还将进行大的调整和改革。其中,最大看点是取消药品加成政策。
按目前医疗价格政策规定,医院可以施行药品加成政策,即“顺价加价”政策,即医院可以在进药价格上加价15%“卖出”。
“医务人员的劳动、技术、人才培养等劳务价值体现不够,导致众多医院只能通过大量消耗医疗用品和药品来获取补偿。”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顾昕分析,由此诱发了诊治过程中检查繁多、用药昂贵、手术耗材剧增等问题。
如在我国平均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中,药费占比近50%,检查和耗品占20%以上,而劳务费用仅占15%以下。
药品加成政策也是“以药养医”的机制基础,也是公立医院偏向用高价药的原因。
从当日会上消息看出,改变“以药养医”,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的“落点”放到改革药品加成政策领域。
陈竺表示,要取消药品加成政策。而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或形成的亏损,则通过三种途径解决,即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和增加政府投入解决。
“所谓药事服务费一般理解上就是处方费。”一位卫生政策专家对记者分析,但如何框定药事服务费的内容和范围,还需要进一步明确。陈竺表示,药事服务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报销范围。这也就说明,增设药事服务费不会增加看病者负担。
第二种途径“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一直是业内人士的呼吁。
“医院的收费体制、标准不合理。医生的劳动费用主要体现在手术费和挂号费提成上,其收费的标准与医院的药品、材料和仪器使用费相比显得很次要。”北京大学医学部常务副主任柯杨表示,她亲自调研过一些大医院胃癌这一单病种收费现状发现,与20年前相比,传统的诊断方式的收费涨价的幅度与物价上涨幅度相比并不高。如“上消化道造影”诊断法20年前收费80元左右,现在是380元左右。在治疗费用的变化方面,与20年前相比,基本的传统治疗费用仍然很低。
而与此同时,柯杨调研发现,医护的劳动不值钱。如静脉小壶给药,一个护士一天要照顾十几个病人就要走十几里路,20分钟就要调整一下药量,但是这些都是不收费的。
“而传统的化疗药已被新药取代,贵主要贵在新药上。”柯杨表示,主要高费用体现在新技术的运用上。如治疗胃癌的新方法“腹腔镜”收费10000元。
当日会上,陈竺表示,要适当提高技术劳务性服务价格,降低药品、医用耗材、部分大型诊疗设备偏高的收费标准。(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