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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1月9日讯 (驻福州记者 杨文)如果民警违纪,可直接接受派驻监察机构的立案调查。记者昨日获悉,省监察厅、省公安厅日前联合向全省下发了 《关于派驻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对下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反行政纪律行为进行初步审查和调查处理有关事项的规定》。
《规定》共有八条,明确了省、设区市监察机关派驻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可以对所辖的下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反行政纪律行为进行初步审查;认为有违反行政纪律的事实并且需要追究行政纪律责任的,经向派出它的监察机关报告并由监察机关研究决定后,可以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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