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杭州1月8日专电(驻浙记者蒋萍通讯员梁颖睿孔婷)记者从浙江省司法厅了解到,为全面推行乡村法律顾问制度,该省在农村社区、农村务工人员集中的城乡劳动力市场和企业建立法律援助联系点,并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引进法律“高参”。
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中有关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经济合同等方面的纠纷不断增多,而一些村干部对涉法纠纷往往“把不准脉”,使得一些原本简单的问题,因“用药不当”而激化了矛盾。
为便于掌握农村法律援助信息,帮助农村困难群众在行政村申请法律援助,浙江在农村社区、农村务工人员集中的城乡劳动力市场和企业建立法律援助联系点。浙江省司法厅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适当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提高法律援助在农村的覆盖面,以此来满足农村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并积极推行“一站式”法律援助模式,打造“一小时法律援助圈”。
浙江省司法厅厅长赵光君表示,浙江司法部门将配齐配强专职人员,安排具备律师资格和相关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从事法律援助工作。并充分利用社会财力支持法律援助事业。
据悉,目前浙江省建立法律援助机构共102家,法律援助工作站148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