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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案件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9日09:24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高健)昨天上午,最高法院公布“五个严禁”规定,在全国法院系统内整肃请托说情、请客送礼之风,法官一旦违禁一律调离岗位,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五个严禁”包括: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

  据悉,“五个严禁”规定适用于全国四级法院的所有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按照“五个严禁”规定,法院工作人员凡违反“五个严禁”规定之一的,不仅要依纪依法追究纪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还要一律调离审判、执行岗位。法院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违反“五个严禁”规定之一的,也一律解除聘用合同。

  最高法院还要求各级法院要适时向社会通报对违反“五个严禁”规定行为的查处情况;上级法院要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对下级法院落实“五个严禁”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案件时要敢于碰硬,不论是谁,只要违反了“五个严禁”规定,就必须严格按照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允许网开一面、姑息养奸。

  为了方便人民群众举报,最高法院要求各级法院尽快向社会公布具有24小时自动接听功能的举报电话,随时接受举报。最高法院的举报电话是:010-67556131和010-67556132。RJ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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