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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车过斑马线被轿车撞伤
悬赏万元寻找目击者作证
□记者 陈颖 李志良
本报讯 “如果有目击者愿意到交警队帮忙作证,我们将付5000元酬金。如果愿意到法庭上作证,我们将付1万元酬金。”昨日,被车撞伤的李某某和谭某某致电本报称,希望省府西路“2008·12·03”车祸的目击证人能帮他们作证。
据了解,去年12月3日中午12时许,李某某和谭某某结伴而行,在海口市省府西路新省政府大楼西侧丁字路口的北边等红绿灯。当绿灯闪亮时,李某某用自行车带着谭某某通过斑马线。
当时,有10余行人同行过马路。李、谭二人在经过南边斑马线对应的二车道时,被余某驾驶的小轿车撞到,导致李、谭二人被撞飞出约9米远,李、谭受重伤。李、谭住院后,余某仅支付5300元医疗费,拒绝继续支付医疗费。目前,李、谭均已脱离生命危险,两人在医院已花去近4万元医疗费。
李、谭的家属已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 李、谭二人希望目击证人能出庭为他们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