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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去“立委”不影响调查 检方13日传讯李庆安说明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9日09:41  台海网

  台海网1月9日讯 李庆安具美国籍案,台北地检署将在13日上午10时传讯她到案。据了解,检方已取得李庆安在美国的退税资料,证明她具有美国籍;另检方发现李庆安疑有隐匿国籍问题,致公务员在公文书上登载不实,涉及伪造文书,相关事证不利于李庆安。

  据台媒报道,至于具有美国公民身分的李庆安,是否涉嫌诈欺、伪造文书或是贪污,将待检方进一步调查认定。

  这把火同时也烧到台湾“外交部长”欧鸿炼及相关官员。在检察官一再向“外交部”函调李庆安的资料,“外交部”始终未函覆,民进党“立委”苏震清、邱议莹、陈启昱指控欧鸿炼等人隐匿公文及图利罪。特侦组主任陈云南证实,近日将传唤欧鸿炼及相关官员,说明李庆安案公文处理流程。

  台北地检署发言人林锦村强调,李庆安辞去“立委”与否,不会影响检方调查进度,检方一定会依法调查,勿枉勿纵。

  台北地检署侦办李庆安案,近来已向“外交部”、“中选会”、“内政部”、台北市议会等单位发函,调阅相关数据,并透过司法互助,向美方请求协助。检方已陆续收到各部会回函,目前只有“外交部”及美方尚未函覆检方。

  检方日前是以李庆安涉嫌诈欺、伪造文书,限制她出境。至于民进党“立委”告发她涉及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目前检方仍在调查。若调查结果认定李庆安有贪污嫌疑,会改依贪污罪论处。

  检方下周传讯李庆安,如果李庆安始终提不出具体事证,证明她已丧失美国籍,北检起诉她的机率极高。此外,检方对李庆安以贪污或诈欺罪论罪的差异,将会连带影响到李庆安所诈领薪资上亿元的追偿问题。

  如果检察官认定李触犯贪污治罪条例,这上亿元将被认定是不法所得检方须依法追缴;但若检察官认定李只构成诈欺,这上亿薪资日后可能须由“内政部中选会”提起民事诉讼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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