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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批文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9日10:57  南方人物周刊

  独眼

  离开原单位8个月,终于接到了电话,召唤我去给国家局的专家们汇报我做的那最后一个项目。

  2007年1月,已经等了一年多的甲方动用所有能找到的关系一再施压:不能光谈合同不办事。领导们把这个项目 交给我,项目小、难度低,3个月定要决胜负,赶在6月上报国家局,参加专家评审会。同时又暗示,这种,一年能做好几个 ,增加个人经验,又能多点收入,好好干吧。

  3个月后,我怀着成为“专家”的美梦,带着一小队人马赶赴那偏僻的江南小村,冒着梅雨,忍着疹子,踏遍了村里 的每条小路,给每间房都填了表,弄清了领导们想抢在《物权法》之前收房占地的基本思路。我们为小村子建了数据库,制定 了初步的保护策略,却接到了村里寄来的规划,思路明确:“大拆大建,弃旧改新。”以前的小房子无论是石是土是砖,一二 三四五层,管你清朝的房子还是去年盖的,全部都要变成白墙黑瓦的三层混凝土小楼;曲曲弯弯的羊肠道,一律变成圆环套圆 环的多环路,“村村通”公路将压过祠堂,从还保留着几个古建筑的小村子穿过。

  我去跟村、镇领导开会,讲村落与古建筑的价值,晓之以理——公路穿村,此乃违反国家法规之举;动之以利——古 建筑旅游可是新的经济增长点,看看丽江、乌镇……得到的却是面有难色的回答:你说的我们也晓得呢,但这是省里定的啊, 我们也没办法。

  几个月后,我再到此地,公路已经建成,只等着通车,池塘边的祠堂虽然没拆,却孤零零紧靠大路,我们图纸上画的 要保留的建筑已经不见,计划修整的房屋已经被拆掉,该保留的却变成了新屋架。既然如此,我们就该重新调研,重做方案。 甲方领导和我方领导都当机立断:不用!没有资金。再者把现状描述得“险恶”一些,也有利于向“上头”申请经费——即使 具体工作已先斩后奏地开展了。

  我站在幻灯机前面,声情并茂地给专家们讲这个项目。项目做了半年多,汇报、修改、再汇报,从4个人变成我一个 人,等着省里的专家抽空评审又拖了半年多,成果上缴国家机关,几个月后说没收到,几个月后说少了两三本,继而杳无音信 。期间,小村里路通了,楼盖了,《物权法》实施了,新的《城乡规划法》颁布了。我所讲的只是物是人非之前的遥远故事。

  专家们说,嗯,做得不错,调研工作扎实细致,措施制定有理有据。

  我笑着说,哪里哪里。

  又两个月过去了,眼看2009年了,听说纸面的专家意见还没发下来。想必还要修改。不知再过多久,这个项目才 能拿到国家批文。而那时,村里又是什么光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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