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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对航空公司燃油附加费免征营业税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9日11:39   CCTV《第一时间》

  昨天,财政部发布通知称,对航空公司燃油附加费免征营业税,免征营业税的适用时间是2008月1月1号到20 10年12月31号。对于已经缴纳过08年营业税的航空公司,财政部将从其以后应缴的营业税税款中抵减,一个年度内抵 减不完的营业税由税务机关退还航空公司。其实,为解决航空公司经营困境,从去年12月25号起,财政部就正式大幅下调 了国内航线的燃油附加费,降幅最高达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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