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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王华友 通讯员 融法
本报讯 9日上午,福清市法院对福清市龙田镇一涉黑案件作出一审判决,31名犯罪分子被判刑,其中被告人薛某坤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行贿,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持有枪支,在龙田、江镜等地非法买卖枪支、开设赌场、爆炸、容留他人吸毒、强迫交易、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12个罪名,数罪并罚,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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