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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1月9日电 (记者崔鹏)今天,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方便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经协商,一致同意将旅游团人数下限,由“十人以上”改为“五人以上”;将旅游团在台停留期间,由“不超过十天”改为“不超过十五天”。上述事项自公告之日七日后实施。
2008年6月13日,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云林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江丙坤在北京签署了《海峡两岸关于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协议》,根据这一协议有关规定,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团每团人数限十人以上,四十人以下;旅游团自入境次日起在台停留期间不超过十天。经此次调整之后,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人数、时间等限制进一步放宽,有助于推动更多大陆居民赴台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