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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公民可申请政务信息公开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0日05:33  新晚报

  哈尔滨新闻网讯(记者 张素梅)《哈尔滨市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办法》即日起实施。《办法》所称依申请公开,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自身需要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公开未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事项,行政机关依照本办法向申请人公开的制度。

  《办法》规定,行政机关可以通过发放、邮寄或提供网上下载服务等多种方式向申请人提供申请书的格式文本。行政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当场登记,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的外,应自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答复。应该向社会公开而未公开的事项,任何人申请公开的,应当自收到公开申请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

  《办法》规定,行政机关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按规定收取实际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申请人属于低保家庭、现役军人、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下岗人员,凭有关证明免收相关费用;其他确有经济困难的公民可减免相关费用。法律、法规对收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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