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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庆安风波 欧鸿炼列被告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0日09:01  台海网

  台海网1月10日讯 台湾“外交部长”欧鸿炼因处理“立委”李庆安双重国籍案,遭绿营“立委”检举故意延宕涉嫌隐匿美国函覆公文,特侦组主任陈云南上午证实,特侦组根据检举已将欧鸿炼签分为特他案的被告。

  据台媒报道,陈云南表示,本案是因“立委”告发因此分案了解,至于是否会在近期传唤欧到案说明,陈云南则不愿说明。

  由于隐匿公文罪须有犯罪故意,除非相关美国函文遭隐匿、逸失,才有构成的可能,目前案情显示,特侦组传唤欧鸿炼的必要性并不高。

  特侦组主任特侦组检察官私下表示,“立委”李庆安涉及的双重国籍案,正由台北地检署调查中,“外交部长”欧鸿炼遭控事件,依法特侦组只能分案处理,但如果检举内容与法定构成要件有明显出入时,特侦组经调查后,会径予以签结。

  民进党“立委”邱议莹等人是于去年12月10日,前往特侦组告发“外交部长”欧鸿炼,未公布美国函覆有关李庆安是否具有美国国籍的公文,涉嫌隐匿公文和贪污治罪条例的图利罪。

  法界人士表示,欧鸿炼遭告发的犯罪事实,要成罪几乎不可能,顶多只能算是政治动作而已,但在处理相关美国函文时,“外交部”有无推拖,牵涉的是行政责任,应非法律责任问题。

  “外交部”:绝无隐匿公文

  绿营“立委”以隐匿美方公文为由,告发“外交部长”欧鸿炼,对于遭列为被告,“外交部”上午表示,关于“立委”李庆安是否具有美国国籍事,“外交部”的角色为受“立法院”委托而代为向美方查证,针对美方各次答覆,“外交部”均迅速一一转复“立法院”,绝无隐匿公文的情事。

  另外,“外交部”也表达对于少数“立委”及媒体,在未经确实查证下即针对部长欧鸿炼及“外交部”提出不实指控,严重影响欧鸿炼及“外交部”同仁的名誉,并构成污蔑事实。对此,“外交部”除深表遗憾外,也决定保留法律追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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