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笼子里的孔雀
看的还是吃的
□晚报首席记者 徐富盈
实习生 赵雅丽 文/图
本报讯在饭店大门口摆了6只孔雀,遇到食客说他们有孔雀肉做的菜,但遇到记者前来采访,饭店服务人员却说他们的孔雀只用来观赏。昨日中午,中原西路一饭店门口摆了几只孔雀,野生动物爱好者向本报投诉。
昨日13时许,记者赶到中原西路西城五月天小区附近,只见三和美食门口摆着一个大笼子,笼子内放着6只孔雀,有公的有母的,公孔雀拖着长长的尾巴在笼内,母孔雀则在笼内地上觅食(如图)。一位先生正带着女儿观看。这位先生一边观看一边用手机给笼子内的孔雀拍照,被饭店的多名女子制止。女服务员看到记者拍照,立即上前:“我们这些孔雀只能观看,不能拍照。”当记者询问店内有没有孔雀肉卖时,两名女子连称没有。
记者立即与郑州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处取得联系,尚光铸处长对该酒店备存的档案进行了解。尚光铸对记者说,这家酒店在他们保护处备有案,申请了“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按照规定,如果是人工饲养的孔雀,原则可以经营。但是孔雀分两种,绿孔雀是任何情况下都不能食用的,因为它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蓝孔雀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人工饲养的可以食用。他将立即派人确认该饭店门前的孔雀的品种。线索提供 王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