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黄标车淘汰补助下周一起申领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0日13:54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曾昀)从下周一开始,黄标车车主就可以到全市各区县行政办事大厅设立的专项服务窗口办理黄标车淘汰补助资金的申领了。据了解,享受鼓励政策补助资金的黄标车要求为:正常参加定期尾气排放检验,持有本市有效黄色环保标志,并在2008年9月27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转出和报废的车辆。

  昨天,市环保局发布了《鼓励黄标车淘汰补助资金申领、发放的具体办法》。办法规定,为加快黄标车淘汰,本市对提前一年及以上转出或报废的黄标车予以鼓励。补助资金标准分两个阶段执行,第一阶段从2008年9月27日至2009年6月30日,在此期间淘汰的,每辆车补助资金最高25000元,最低800元;第二阶段从2009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在此期间淘汰的,每辆车补助资金最高22000元,最低500元。

  为方便群众办理相关手续,在全市各区县行政办事大厅设立黄标车淘汰补助资金联合服务窗口,由财政、商务、环保、交管等部门共同参加。群众办理相关手续一次完成,审核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将补助资金划拨至以车主名义开立的开户银行账户(单位)或建设银行活期储蓄账户(个人)。

  据介绍,补助资金的申领将一直持续到2010年1月31日,过期不予办理。办理人根据申请内容的不同,需要携带《行驶证》(复印件)或《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手车交易发票(复印件)、车主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详情可登录北京市环保局官方网站“通知通告”一栏查询。 RJ183

Powered By Google 感动2008,留下你最想说的话!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