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济南1月9日专电(记者刘宝森)为改善市内空气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山东济南市规定从今年起行政区域内,任何工程遇到4级以上大风必须停止土方施工作业,以治理城市扬尘污染。
《规定》要求,招标单位在对有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工程项目进行招标时,应要求投标单位一并提交项目扬尘污染防治方案。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应一并审查建设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方案。按照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产生扬尘污染的行为进行举报。对未按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可处2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