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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好友购枪弹也受罚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1日04:57  哈尔滨日报

  35岁的刘某曾是一名医生,大学文化,目前从事个体经营。上个月,他突然接到了公安部门的处罚通知,自己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处分。刘某十分惊讶,到了公安部门后得知,原因是自己帮助好友在网上购买了气枪专用的枪弹。

  受托好友网购气枪铅弹

  刘某的一个好友季某十分喜欢枪支,他通过一个在南方搞玩具的朋友买到了一支台湾产的以二氧化碳气体为动力的气手枪。买到后,他经常在自家打着玩,没过几天随枪赠的枪弹就全用完了。他听说在网上可以购买到枪弹,就上网搜了一下,果然就有很多卖枪弹的信息。他选择了一个公司购买,但公司要求他预先支付枪弹费用,而且是用支付宝来支付。季某想到了经常网购的好友刘某,让他替自己支付,刘某想都没想就答应了。最后刘某为他买了100发该型枪专用的铅弹。后来枪弹卖主被当地警方抓获,通过支付宝上的信息,刘某自然受到了处罚。

  警官说法

  涉及气枪铅弹500发以上起刑3年,枪支弹药犯罪最高判死刑

  处理该案件的警官告诉记者,国家对枪支、弹药实行严格管理。关于非军用枪支,法律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2支以上的,或者气枪铅弹500发以上的,都应当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定罪处罚。该罪起刑就是3年,最重能判死刑。

  “现在很多喜欢的人法律意识太淡薄了。”这位警官说,在此类案件中,当事人是否知道购买气枪铅弹属违法行为,并不影响定罪。即便的主观恶性以及社会危害性相对不大,但只要靠上了刑法的“硬杠子”,就难以逃脱处罚。

  刘健 本报记者 金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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