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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金改 陈水扁家收贿估17亿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1日09:41  台海网

  台海网1月11日讯 特侦组追查陈水扁任内推动的二次金改弊端,发现扁、珍收贿金额高达17亿元(新台币,下同),农历年后就会到看守所及宝徕花园广场,就讯扁珍两人。

  据台湾媒体报道,特侦组查出,中信为插旗兆丰金,除中信金控前副董事长辜仲谅,私人给了扁珍2.9亿元现金外,扁还涉胁迫辜家高价购买高雄澄清湖畔大楼,从中赚取3亿元。而中信金利用并购兆丰金控机会,用海外子公司红火套利10亿元部分,也疑有3亿元流入扁家。也就是说辜家给了扁珍8.9亿元。

  至于元大马家部分,马家为了并购复华金,透过扁家好友、元大证前董事杜丽萍牵线,付出2亿元贿款,扁家还透过中钢前董事长林文渊,买卖元大一品苑豪宅,获利1亿元。

  二次金改扁家收了多少钱?

  ◎元大金并购复华金控

  收贿2亿元外,还以人头购买元大一品苑豪宅,转卖获利1亿元。陈致中结婚时,马家还送60万美元(约台币1800万元)的旅行支票。

  ◎中信金插旗兆丰金控

  辜仲谅个人给扁珍2.9亿元,扁另施压中信买下高雄澄清湖畔大楼,疑似收贿3亿元,红火案中也有3亿元疑似流向扁家。

  ◎未曝光的金控并购弊案

  2金控老板坦承,至少行贿扁珍5亿元

  ★总计超过17亿8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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