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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申请标准放宽百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2日03:10  新京报

  廉租房

  本报讯 (记者马力)随着今年1月1日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标准调整,北京廉租房也将扩大覆盖面。市建委委员程建华昨天表示,廉租房此次扩面将主要扩大实物配租的覆盖面,人均月收入697元以下的家庭都可申请廉租房。

  去年,北京提出“将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今年1月1日,北京城市新低保标准公布,由家庭月人均收入390元调整到410元,根据2009年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为城乡低保标准的170%,低收入家庭“门槛”也据此确定为697元。与此同时,北京廉租房保障范围也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此前,北京城八区申请廉租房的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580元。

  程建华介绍说,此次廉租房扩大覆盖面,主要将扩大实物配租的覆盖面,低保家庭都可以申请廉租房的实物配租。

  以往北京市可以申请廉租房实物配租的人群,除满足人均收入、人均住房面积等基本条件的限制外,只有家庭成员当中有60岁以上老人、重残家庭、患大病及做过重大手术的家庭、承租危房和面临拆迁这5类家庭才可能获得配租,即以很少的租金,直接租住政府提供的廉租房。其他符合条件的人群则是领取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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