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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措施减轻企业负担 困难企业不裁员可享优惠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2日03:23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王丽)困难企业社保费最长可缓缴6个月,可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日前,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三部门联手下发了《关于采取积极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问题的通知》,减轻企业负担,同时明确已制定稳定就业岗位措施且没有裁员或少裁员为企业享受优惠措施的必备条件之一。

  ■符合4条件将被认定为困难企业

  为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稳定用工岗位,《通知》明确,同时满足4项条件将被认定为困难企业,享受减免社保费等优惠措施。困难企业的认定范围为钢铁、装备制造、石油化工、高新技术产业、食品、纺织服装、医药、建材建筑,以及劳动密集型服务业和符合当地重点扶持发展的产业。

  具体条件包括:受当前金融危机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已制定稳定就业岗位措施且没有裁员或少裁员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和环保政策的(国家限制的行业和企业除外),已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的。

  《通知》还要求,困难企业需同时满足省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况。

  ■社保费最长可缓缴6个月

  《通知》明确,各设区市在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基金不出现缺口的前提下,可以对暂时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困难企业,允许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执行期为2009年一年,缓缴期限最长为6个月。

  经批准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应继续按月申报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计收滞纳金。经核准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应与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签订缓缴及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协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企业提供担保、抵押。

  ■确保待遇前提下阶段性免缴社保费

  2009年,困难企业还可享受适当免缴社会保险费、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或降低费率的优惠。但统筹地政府要确保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保证社会保险制度平稳运行、基金不出现缺口,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如下:

  1.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可采取免缴部分费用的办法。各统筹地区可根据医疗保险基金的结余情况,在2009年采取免缴1-2个月医疗保险基金的办法,减轻企业负担,并确保职工医疗保险待遇不降低。各统筹地区要降低参保门槛,将全省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的3.37万名退休人员一次性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困难企业2009年可免缴最长6个月的生育保险费。

  2.调整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参保单位和职工缴费基数低于设区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高于设区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核定。

  3.工伤保险可适当降低费率。各统筹地区2009年工伤保险费费率暂不上调。在考虑“老工伤”职工纳入统筹和建立“储备金”后,基金结余额能够支付一年以上的,可利用浮动费率适当降低费率。对于行业企业,2008年之前单位工伤保险费支付金额超过缴费额100%,按规定应上浮费率的企业,2009年暂不上浮,维持原缴费费率不变。对于2008年之前单位工伤保险费支付金额低于缴费额20%的企业,2009年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仍按规定进行下浮。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下浮一档工伤保险费率。对停产半年以上的特困企业可下浮两档工伤保险缴费费率。

  ■失业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岗位补贴

  《通知》明确,在确保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按时足额支付失业保险待遇的前提下,对参加失业保险、保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困难企业及其职工,按照稳定就业岗位人数(即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协商薪酬等形式)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执行期为2009年之内,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其中石家庄、唐山、秦皇岛、保定和邯郸市的岗位补贴标准为2008年当地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其他市为2008年当地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的80%。

  石家庄、唐山、秦皇岛市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以设区市2007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80%为缴费基数,按企业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计算补贴数额。保定、邯郸市以2007年度设区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其他市以不高于2007年度设区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50%(含50%)为缴费基数,

  依据该《通知》,享受岗位补贴或社会保险补贴的稳定就业人数,一般不超过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总数的15%,其中石家庄、唐山、秦皇岛市最高不超过25%。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两项补贴,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一项;已享受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不能同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就业专项资金可支持职工培训

  鼓励困难企业通过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等方式稳定职工队伍。开展在岗培训所需资金按规定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不足部分可在严格标准和程序的前提下,由就业专项资金予以适当支持。困难企业组织在岗培训前要向当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报送培训方案、职工教育经费使用计划、申请就业专项资金的报告,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复核,而后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位。困难企业组织职工在岗培训申请使用就业专项资金的具体办法由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

  ■经济补偿金可签订协议分期支付

  《通知》中说,鼓励和引导职工与企业依法平等协商,采取多种措施共渡难关。对于困难企业经过多方努力仍不得不实行经济性裁员的,可在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依法平等协商一致后,签订分期支付或以其他方式支付经济补偿的协议。企业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低于6个月工资的,不能分期支付。以其他方式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其中以现金方式支付的不应少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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