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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城管模式亟待改革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2日04:00  舜网-济南日报

  最近一段时间,一些地方相继发生城管与市民冲突事件,让“城管问题”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记者最近跟踪调查几起“城管事件”时,了解到城管体制的缺陷,听到的是改革城管模式的呼声。

  “三强形象”抹黑“城管”

  2008年12月16日下午,湖南衡阳市珠晖区城管队员发现人行道上有人摆放毛巾晾晒架,强行查扣,遭遇一家美容店员工抗拒。双方在冲突中受伤,店员肖某晕倒,引发附近商铺、“摩的”等围观群众起哄,有人用马路隔离栏阻断道路,酿成群体突发事件。事后,“衡阳城管暴力执法、殴打市民”的照片和帖文,在互联网上不胫而走。

  近期,广州番禺城管举行“新城管、新形象——— 队列会操”,本意是为提升队伍素质、展示良好形象,却被网民斥为城管“阅兵”,向市民炫耀“武力”,足见城管与市民“积怨”之深。

  在采访中,城管人员认为主要是执法环境差,执法对象普遍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甚至暴力抗拒。

  而一些市民特别是小商贩,则批评城管人员普遍素质低,并形象地称之为“三强”突击队,即强拆房、强拖车、强拉财物。有的市民说,“三强形象”外加追打商贩,几乎成为“城管”的工作常态。“这样做怎么能得到群众的理解支持呢?”

  城管人员往往陷入被动执法

  中国城郊经济研究会会长包永江等专家分析说,客观地说,主要矛盾在于城管队伍缺乏公共管理训练,工作方式简单僵化,预案设计不充分、不科学、不成熟。尤其在处置突发事态、矛盾热点问题时,更是集中暴露出程序不到位、经验不足等问题。

  目前国内城市的城管人员大多仍采用现场执法,管理方式传统,更加剧了与市民的正面冲突。

  一些行政学专家甚至表示,城管事件频发,从本质上说暴露了城管部门的定位不清。“目前的城管职能设置与城市发展现状明显脱节。”

  据调查,目前城管都是地方性的执法机构,大多数人不在公务员编制之内,一般还聘有部分“协管员”,而政府下拨的办公经费有限,城管人员普遍感到待遇低、晋级难,工作缺乏成就感,积极性不高。

  但迫于考核压力,城管人员往往陷入被动执法,工作容易简单粗暴。

  据了解,目前许多城市对基层城管人员的考核,往往由市级城管执法局和城市管理办公室联合进行。实行“一天一督查,一周一考核,一月一小结”的制度,考核结果,与职级升迁、工资待遇等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城管的执法范围该有多大

  记者发现,目前城管部门执法所涉及的内容,几乎都可找到对口的职能管理部门。

  一位城管局长表示,目前城管的职能涉及市容环卫、规划管理、交通秩序、工商管理、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等十几个方面,统算起来不下100项具体内容。“权限界定本身就复杂混乱。而执法的依据,又散布在20多部各种法律和法规之中。由于城管执法的复杂性,目前没有一部全国性的城管法规,少数省市近年来出台了相关法规,但其科学性、认同度、有效性还有待实践检验。”这位局长说。

  显然,在城管执法的许多领域,权属多头,但出现问题时总把城管推上第一线。这使城管经常站在公众和舆论指责的风口浪尖。“很显然,城管的执法范围很宽,但其法律地位不明确,权责利不一致。”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主任杨小军说。

  不断曝光的“城管事件”显示,城管在被赋予众多执法权的同时,却没有设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履行职责缺乏监督,必然导致行为变异。”

  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应松年等专家表示,寓管理于服务以及“公众城管”等新理念,应是城管改革的方向。今后“执法型城管”必须向“服务型城管”转变,坚决杜绝粗暴执法行为。

  (据新华社北京1月11日电 记者宋振远 苏晓洲 邓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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