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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将投入百亿 建民生保障体系(3)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2日04:31  台海网

  两会聚焦

  厦门委员郦荣建议:把福建建设成无线数字省

  昨日,来自厦门的省政协委员郦荣向大会提交了《关于推进“无线城市”建设助力福建领跑全国城市信息化的建议》,建议福建省大力推进“无线城市”建设,在未来的3-4年内,把福建建设成海峡西岸无线数字省,助力福建在全国无线产业领域形成优势。

  郦荣委员提议,“无线城市”可采用“政府引导、运营商建设、市场运作”的模式。政府在建设“无线城市”中应明确需求、制订确实可行的技术规范、明确准入条件、制定详细的发展规划,扮演管理者和调控者的角色,尽可能避免盲目建设,节约资源,可分三个阶段建设 “无线城市”:第一阶段:2009年上半年,完成福州、厦门两大城市市区“无线城市”网络覆盖。第二阶段:2010年上半年,完成省内其他沿海城市市区和福州、厦门县城范围内的无线城市网络覆盖;第三阶段:2012年初,在前期基础上完成全省整体“无线城市”的建设工作。

  “无线城市”是指利用GSM、GPRS、EDGE、CD-MAone、CDMA1X、WiFi、TD-SCDMA、HSPA等无线接入技术,建设覆盖整个城市或城市主要地区的宽带接入网,实现网络和应用的无处不在。

  厦门代表黄强等建议:建立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昨日,厦门黄强、张秀兰两位代表向大会提交《关于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建议》,针对2008年全省各地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1062起,约有一半案件的受害人不能获得赔偿的问题,建议在国家出台救助基金管理办法之前,我省各地市能够尽快设立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两位代表认为,当前我省各地发生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不少,受伤人员的抢救费用难以在短时间内筹集,由于社会救助基金的缺失,在交通事故中受伤且经济困难的人员难以得到及时救治,造成伤者或死者家属方不断到各地党委、政府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上访,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为此,他们建议在国家出台救助基金管理办法之前,我省各地市能够尽快设立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当发生机动车肇事后逃逸或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保险等情形时,可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抢救费用或受害人伤亡丧葬费用,再由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刘平山等代表建议:加大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扶持

  如何养老已成为当今民众关注的焦点。昨日,参加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刘平山、郭健明、游爱娇等3位代表向大会提交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对民办养老机构扶持力度的建议》,建议将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和养老服务网络的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政府对民办养老机构基建的补贴以及建成后运行费的补助标准。

  他们认为,我省早在1996年就成为全国第十个跨入老年型社会的省份,全省老年人口达480万,占全省总人口的11.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9个百分点。而目前我省老年人养老床位拥有率为6.8‰(全国平均10‰),远低于国家要求的10‰的水平,与发达国家平均每千位老人占有养老床位数50-70的水平相差甚远。

  他们建议,我省应将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和养老服务网络的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尤其是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根据城市功能、城市建设需要进行合理布局,统一规划。提高政府对民办养老机构基建的补贴以及建成后运行费的补助标准。非营利民办养老机构具有一定的公益性质,应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合理制定民办养老机构资金补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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