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渝) 将保暖性差的纤维下脚料,掺入棉胎当中做原料。昨日,市质监局公布了去年第4季度棉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抽查的34批次产品中,有1个批次的棉胎因在原料中使用了纤维制品下脚料,被判为不合格。
据悉,从市纤维制品检验所抽查的我市30家生产企业及使用单位的34批次产品的产品情况来看,33批次合格,抽查合格率为97.1%。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称,抽查中,仅在重庆邮电大学检验出1批次不合格产品,不合格项目为原料中使用了纤维制品下脚料。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严禁将纤维制品下脚料作为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的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