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公务员每年一次“市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2日07:20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济南1月11日讯 日前,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人事厅、省普法办联合下发通知,就进一步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做出明确要求。通知要求,对领导干部、公务员全省每两年、各市每年集中进行法律知识统一考试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和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不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补学补考,并且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通知要求,全省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必须参加法律知识学习。

  通知对各级领导干部、基层公务员以及公务员职位类别,确定了不同的学习内容和方式。

  要对领导干部、公务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领导干部学法作为培训重点列入培训计划。基层公务员特别是在基层行政执法岗位上的公务员,要重点学习岗位职能法律知识。法制教育要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内容。

  全省将统一制作“公务员学法考试考核登记卡”,将公务员每年的学法和考核考试情况登记在册。

Powered By Google 感动2008,留下你最想说的话!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