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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实举报“黑”鞭炮最低奖一万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2日07:20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潍坊1月11日讯 11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潍坊市公安局、潍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通告,严厉打击非法生产、买卖、邮寄、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凡举报查证属实的,将按不低于1万元人民币的标准予以奖励。

  通告要求,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从事非法生产、买卖、邮寄、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活动,凡从事非法生产、买卖、邮寄、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活动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必须立即停止违法犯罪行为,并及时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主动上交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及工具设备,争取从宽处理。对拒不投案自首,或者继续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从重处罚。

  单位和个人应到合法的销售网点去购买合法的烟花爆竹产品,不得从非法渠道团购、购买,并在规定时间燃放,注意燃放安全。凡是违犯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直接责任人及经办人的法律责任。

  同时,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市民可以通过拨打110举报或直接到当地公安机关举报等方式,积极检举揭发非法生产、买卖、邮寄、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凡举报查证属实的,按不低于1万元人民币的标准予以奖励。公安机关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实行严格保密,并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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