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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应对WTO规则 两岸应签订类似CEPA协定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2日07:46  台海网

  台海网1月12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薛洋)昨天,台湾“国际法学会”举办 “台湾加入WTO之回顾与展望”研讨会,前台湾驻世贸组织代表颜庆章表示,两岸经贸互动已涉及WTO重大事项,但仍未被公开讨论。如果大陆单独对台湾提供有差别性的待遇,WTO可能不会接受。

  暨南大学台湾经济研究所的王鹏博士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认为,颜庆章所担忧的不无道理,因为大陆和台湾都是WTO的成员,而WTO的最高原则就是“普惠”,要求该组织会员对其境内的外资提供平等、普遍的优惠措施。王鹏博士指出,台资在本质上也是一种“外资”,如果大陆提供太多的优惠条件给台资而不予外资,招致WTO成员的非议和反弹将在所难免。

  王鹏认为,近日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考察大陆台企期间,一些台商反映大陆提供的惠台措施是 “说得多,做得少”,其中一方面原因是大陆近两年提供的惠台措施都是框架性或纲领性文件,实施起来会遇到技术性等现实问题,落实下来需要一个过程。另一方面,可能就是由于大陆方面考虑到WTO的规则,特别是在金融危机形势下,各种性质的企业都遇到困难,如果大陆过于向台资倾斜,可能会招致其他外资更强烈的反弹。

  大陆如何在不违反WTO章程的条件下提供惠台措施?王鹏表示,两岸应在WTO的框架下签订一个类似于CEPA的贸易协定。CEPA是内地和香港、澳门签订的《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鉴于岛内“朝野”的压力,台当局不可能完全接受CEPA。王鹏透露,目前两岸相关部门正积极寻求签订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贸易协定,可能在一两年内就会有结果。“相信协议签订后,大陆支持台商、台企的举动,再也不会有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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