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烟台1月11日讯 招远近日加大对企业的科研投入支持力度。
近日,招远对列入国家级、省级、烟台市级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的企业分别给予了5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配套补助。同时,把技术研发投入和创新能力建设作为各级财政科技扶持的先决条件。一般企业技术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必须达到l%以上,重点企业必须达到3%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必须达到5%以上。对经推荐列入国家863计划、973计划、重大科技专项和省重大科技专项的项目,给予相关的配套资金。
为了加快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招远还设立“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对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和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且产业化潜力巨大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获一等奖的给予100万元,获二等奖的给予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