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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需要就是最大的需要

  2008年,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履职第一年。面对一个个考验,他们用行动立誓——

  ■ 本报记者 陈婷

  计划,为民生焦点而改变

  回首2008年,至少有两次,突发事件改变了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计划。

  第一次是“5·12”汶川特大地震。突如其来的灾难,使灾区民生成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们揪心的焦点:抢险救灾工作进展如何?灾区人民的吃住都有保障吗?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如何筹集?省人大常委会及时调整年初监督工作计划,围绕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开展工作。

  7月下旬,省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作出《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支持省政府调整预算用于抗震救灾,并对加强灾后恢复重建提出明确要求。

  8月中下旬,原计划在全省范围内展开的价格法执法检查,将检查对象调整为6个重灾区。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重灾区最基层检查调研,督促有关部门对群众生活必需品、救灾物资和恢复重建急需的建材等加强价格监管,采取价格临时干预措施,确保灾区群众生产生活秩序正常。

  9月下旬,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汶川地震救灾资金和物资审计情况的报告,要求进一步加强救灾资金和物资监管,确保专款(物)专用,发挥救灾款物的最大效益。

  第二次,是9月中旬的三鹿奶粉事件。“问题奶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尤其是婴幼儿生命安全。省人大常委会又一次调整工作安排,决定10月初开展一次执法检查,目标:我省食品卫生法实施情况和确保奶制品安全工作。

  这是一次“应急”监督。在2008年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计划中,食品卫生法本来未列入其中。但是,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们连日奔波在省内各大奶源基地、市场占有率居前的省内奶制品生产厂以及各大食品超市,着力从涉及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制等方面查找问题。他们说:“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就是最大的民生。”

  记者观察:2008年省人大常委会的“民生”视线,落在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众多领域。比如,针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地震灾区中小学受灾和复学复课等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向政府提出了不少改进意见和建议。此外,省人大常委会还对涉及民生的安全生产法、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了执法调研。

  听,那是老百姓的呼声

  2008年7月25日,只经过一次审议,出席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的69位常委,以64票赞成,表决通过《关于汶川特大地震中有成员伤亡家庭再生育的决定》。这一天,距特大地震发生仅74天。

  争分夺秒,74天里,省人大常委会完成了从收集民意、科学论证到作出决定的过程。

  走访灾区,受灾群众再生育的迫切愿望,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们感同身受。“地震刚过两、三天,就有子女死亡的育龄夫妇向当地计生部门咨询再生育政策。”德阳市人口计生部门抽样调查表明,该市74.47%有子女死亡家庭考虑重新生育。

  “非常之时要有非常之策。”委员们在审议该决定时纷纷表示,及时对群众呼声作出回应,是省人大常委会的使命和责任。

  这样的回应,同样在《北川羌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上得到体现。作为全国唯一的羌族自治县,北川县在特大地震中受损极为严重。“羌族传统文化急需得到保护”,急切的呼声四起。

  2008年5月21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北川羌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其时为地震发生后第9天。

  记者观察: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是省人大常委会一贯坚持的原则。公开征集立法选题和建议、重要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立法听证、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省人大常委会采取多种形式倾听民声。2008年颁布实施的 《四川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正是传民声、达民意的结果,民办学校教师最关心、反映最突出的养老保险等合理诉求,在这部法规中得到积极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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