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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马喜生通讯员/二法宣)近日,笔者从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厚街法庭获悉,该法庭最近执结一宗赔偿纠纷案件,立案后仅6个工作日就将全部款项执行到位,这是今年第二法院成立之后该庭首宗执行到位案件。
2008年12月24日,蒋某建到厚街法庭申请执行东莞市某鞋材公司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款6.4万元。12月27日,厚街法庭为该执行案件立案并着手执行。
由于蒋某建无法提供被告鞋材公司的联系方式,而且公司地址很不详细,在此情况下,法庭执行人员在司法联络员的指引下找到了该公司,向其发出执行通知书和传票等。
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到庭,谎称无偿还能力,最后在执行人员的敦促之下答应还款。2009年1月5日,鞋材公司在厚街法庭将执行款现金6.4万元如数支付给蒋某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