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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金改”黑幕重重 推动扁大肆敛财成效惊人(2)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2日09:51  台海网

  疑点重重

  1月9日晚,“行政院”公布检讨报告认定,“二次金改”的主要关键,是陈水扁宣示“限时限量完成金融机构整并”,但行政部门因配合而急促不周延,扭曲了整并提升竞争力的政策。

  报告认为,“二次金改”中的公股股权管理存在4大疑案:一是彰银办理私募发行特别股案;二是兆丰金控2006年度董监改选案;三是中华开发金控2007年度董监改选案;四是华南金控2007年度董监改选案。

  有关金融监理的4大疑案,则为:一、中华开发金控转投资金鼎证券案;二、中信金控插旗转投资兆丰金控案;三、台新金控转投资彰化银行之核准及财务监理案;四、中华开发金控经营权争议案。

  报告也指出3大疑点:第一、彰银办理私募发行特别股招标过程;第二、修正金控转投资规定;第三、公股管理及金融监理积极度不足,包括“具公股的金控董监改选、公股股权管理碟槽舆论质疑、监理法规修正解释、财务结构监理”4项。

  吃干抹净

  2005年,陈水扁曾在接受某媒体专访时放话说,“谁不执行‘二次金改’,谁就下台”。今天看来,那句话真正意思是“谁阻我发财,谁就下台”。日前,特侦组追查陈水扁任内推动的“二次金改”弊端,发现扁、珍收贿金额高达17亿元新台币。10日,国民党“立委”邱毅爆料说,除水扁利用“二次金改”大收回扣,扁家获利远不止那些钱,最保守估计就有30亿元新台币,最多还超过百亿元新台币。

  岛内媒体说,“二次金改”实际是陈水扁培养亲扁的金融资本集团。丑事被揭发之后,扁家人不断恐吓相关财团。“扁家人不只把‘二次金改’当敛财工具,还寄望拿钱后可以吃干抹净。只是,随着行贿人纷纷转为污点证人,陈水扁还能负隅顽抗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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