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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将享受养老保险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2日11:18  红网

   【编者按】

  一只脚刚从逆势而上的2008年拨出来,一只脚已踏在了攻艰克难的2009年。

  去年底召开的湖南省经济工作会上,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春贤借用比喻表述,湖南要实现“弯道超车”。今天开幕的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省委副书记、省长周强作政府工作报告,再次重申2009年目标:实现生产总值增长10%以上,财政总收入增长12%以上。

  我们寄望,省委省政府打出的“组合拳”,凭借五大招式: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就业、强基础,招招攻破障碍,直驱向前。

  红网1月12日讯(记者 谢伦丁 汤红辉)将省内转移就业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险范围,这一政策如果得以实施,将是2009年湖南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向城乡居民覆盖的重大成果。

  今天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周强提出,加快出台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具体实施办法,在长株潭三市的全部县区、其它11市州选择一个县(市、区)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

  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

  

  有专家曾分析,要扩大城乡消费能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从源头上解决城乡居民的后顾之忧。

  周强在工作报告中也指出,要不断拓宽消费领域,扩大即期消费,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就要“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和城乡低保保障水平。”

  报告指出,积极推进并继续完善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逐步提高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统筹层次。加快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面解决全省国有困难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集体企业和关闭破产企业的80万退休退养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继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金。

  符合条件农村贫困家庭全部入低保

  

  积极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在长沙、株洲、湘潭三市全部县区、其他每个市州选择一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加快出台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具体实施办法,将省内转移就业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险范围。

  继续完善城乡社会救助服务体系,巩固城乡低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确保城市低保对象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生活水平。全面推进农村低保制度的实施,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家庭全部纳入低保范围,确保农村五保户供养水平达到当地村民生活水平。

  加强敬老院建设,加大救济救助力度,建立灾民、留守儿童、孤寡老人、流浪儿童等困难群体救助机制,积极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推进老龄、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完善军烈属、伤残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抚恤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稿源:红网 作者:谢伦丁 汤红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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