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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城市低保标准提至每月305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3日00:51  新文化报

  本报讯(记者 刘丹 实习记者 邢程)今年长春市城区城市低保标准由245元/月,提高到305元/月;将城区农村低保标准由1200元/年,提高到1500元/年;将农村低保对象年人均补助标准由600元提高到800元。这是记者昨日从长春市民政局获悉的。

  今年长春市民政局将开展的八项救助工作还包括: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和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力争在春节前发放完毕。

  另外,对9325户农村困难户泥草房进行改造,补助改造资金1.1亿多元;今年还将拿出慈善资金1000万元,其中,为在乡老复员军人等农村贫困家庭提供泥草房改造资金300万元;用于救助贫困应届中高考毕业生、自费研究生等200万元;用于自助贫困家庭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重症患者200万元;用于资助困难企业职工200万元;用于资助孤儿、孤老、孤残100万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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